一、项目名称:武汉市第四医院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一年,根据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合同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总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10年。
三、服务地点:武胜路院区、古田院区
四、服务内容:武汉市第四医院采购武汉市第四医院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委托能够提供用能状况诊断、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进行电、市政热力等能源资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和改造,采购人将根据能源基准确定的费用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作为托管费用,节能服务公司通过科学的管理运行和节能技术的应用达到节约能源资源、减少费用支出等目的,详见附件。
五、服务要求:对武胜路院区、古田院区进行能源费用托管,并按要求进行节能改造,改造后武胜路院区综合能效≥4.2,古田院区综合能效≥4.5,改造施工在合同生效具备进场施工条件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完成,详见附件。
六、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工作时间08:00-12:00,14:00-17:00)。响应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封面注明参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响应文件递交送达地址:武汉市第四医院武胜路院区总务科
九、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第四医院
地 址:武汉市第四医院武胜路院区总务科
联系人:任文杰
电 话:68835072
附件:详细服务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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